广州建国人才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是一所以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及联合办学为主的教育培训及人才交流机构。
公司位于珠江三角洲之腹地——广州市,周边辐射东莞、深圳、佛山、中山、珠海等现代化大中城市,南滨珠江口,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2海里。
公司于1994年经广州市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局、工商局核准注册成立。以“交流合作、发展共赢”为目标,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经过十几年的经营、积累和发展,公司发展成拥有一座六层38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写字楼——建国大厦和占地50多亩的建国教育培训学校两大实体,先后成立完善了幼教服务中心、成人教育培训中心、中小学教师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租赁部等部门,在联合办学、成人在职学历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人事代理、人才租赁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公司与省内外一百多所大、中专院校合作,每年安置来自全国各地的大、中专毕业生万余人,赢得了合作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好评、社会的信任、上级的认可,被主管部门任命为“广州市劳动协会理事单位”,并多次被评为广东省“人才交流诚信单位”、“人才交流先进单位”,2007年又被评为广州市“社会诚信A级单位”。我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共生共赢。
幼教服务中心:
幼教服务中心成立于公司创办之初(前身为幼教部),下属幼教部、拓展部、高端家政部和会员俱乐部四个功能部门。经过十多年不懈努力已成为本公司最具实力的教育服务品牌,也成为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幼教服务的重要支柱!
随着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育在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蓬勃发展,幼儿教师的需求迅猛增加。公司积极顺应社会需求形势,一方面与全国近80间师范院校、艺术院校、教师进修学校合作,开办幼师专业,扩大幼师生源;一方面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将幼师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面拓展到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佛山、港澳等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型幼教单位。目前有8100多间幼教机构与我中心保持长期业务关系,通过我中心聘用到幼师毕业生达32000多人,许多幼师毕业生成为幼儿园的教学和业务骨干,走上了领导岗位,还有的自己成功创办了幼儿园,她们都为珠江三角洲幼教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公司幼教服务中心也出色的成为珠江三角洲幼教人才流动的有效平台。
幼教服务中心拥有一支务实高效、团结协作的就业指导师队伍,有就业指导师12人。我们坚持以“服务就业”为中心,重点把关“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两大环节。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与提高,每年成功安置幼教专业毕业生近3000人,就业成功率达100%。学生就业后加强跟踪调查和就业管理,及时解决学生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使幼儿教师的就业稳定率保持在95%以上。
合作模式:
一、实习、就业安置:
(一)实习: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为了使更多内地幼师生了解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优越的幼教环境,坚定她们毕业后投身珠三角、服务珠三角的信念,我公司与本地区合作的幼教机构联合发起:热情接纳广大幼师生来珠三角带薪实习。
1、实习期一般从三个月到一年期不等,具体时间根据学生在校学习进度,由学校与我中心协商确定。
2、学生若有未完成的学业,我方协助校方督促学生完成。
3、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不收任何费用,包食、宿,每月收入在900-1500元。
4、学生实习收入可根据学校要求,作为学生在校的学费而由实习单位代扣并汇至学校帐户。具体操作方法可协商后再定。
(二)就业安置:
根据国家教育、人事和劳动部门的有关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为增强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缓解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幼儿教师的紧缺,保障本地区幼儿教育机构能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广州建国人才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幼教服务中心受珠江三角洲各市、区教育部门和众多幼教机构的委托,享受人才引进津贴,优惠开拓幼师生源。
1、对幼师毕业生逐渐实行减、免就业推荐费的最新政策。
2、由专业就业指导师对毕业生进行严格、全面的就业指导、岗前培训、安全教育。
3、全部安排到珠三角规模大、条件优、待遇高、发展好的幼教单位工作。
4、2016年执行新的工资标准,中专学历正式聘用后收入1000-1800元/月,大专学历正式聘用后收入1200-2500元/月。
5、对就业学生的跟踪服务期由原来的两年延长为五年,并相应增加服务项目。
6、定期向学生原毕业学校反馈学生就业信息,为校方进行教学、教改提供依据。
7、就业学生加入幼教中心会员部,享受终生就业服务,永不失业。
8、凡我中心安置的毕业生,单位都将签订聘用合同书,由我中心监督用人单位,为毕业生进行维权,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二、联合办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和利用我公司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及珠江三角洲就业优势,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促进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脱贫,我中心采用“以工助学”的形式,进行(2+1)、(1.5+1.5)、(1+1+1)的多种模式联合办学,大概情况如下:
1、(2+1)的联合办学模式:校方负责前两年的教学及管理,第三学年到本公司的教育培训基地强化培训,并在学习期满后安排就业。前两年的学杂费由贵校按有关规定收取,第三学年的学费在学生安排到用人单位带薪实习后,从实习工资中以“以工助学”的形式支付。
2、(1.5+1.5)的联合办学模式:贵校负责前1.5年的教学及管理,后1.5年到本公司的教育培训基地强化培训、安排实习及就业。前1.5年的学杂费由贵校按有关规定收取,后1.5年的学费在学生安排到用人单位带薪实习后,从实习工资中以“以工助学”的形式支付。
3、(1+1+1)的联合办学模式:贵校负责第一学年的教学及管理,第二学年到本公司的教育培训基地强化培训及安排实习,第三学年安排就业。第一学年的学杂费由贵校按有关规定收取,第二、三学年的学费在学生安排到用人单位带薪实习后,从实习工资中以“以工助学”的形式支付。
4、联办专业: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学前教育、妇幼保健(幼儿早期教育与卫生保健专门化)等专业。